3月25日,从承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获悉,为进一步全面规范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,打击买分卖分违法行为,我市交管部门从3月19日起开始安装实验,并调试“人脸识别”功能,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。目前,市区及部分县大队已正式启用。 据了解,交通违法处理“人脸识别”功能启用后,违法当事人需本人携带身份证、驾驶证、行驶证,同时应确认二代身份证、驾驶证均在有效期内且状态正常,到违法处理窗口处理车辆违法。在比对过程中,系统出现人...